关于看丹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原绿隔旧村改造(康辛路)41户腾退安置补偿的办法

        根据丰重办【2016】7号会议纪要的精神,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北京市丰台区花乡看丹村绿化隔离地区旧村改造房屋拆迁安置及优惠购房办法》(以下简称拆迁安置办法)及已签订的《北京市丰台区看丹村房屋拆迁及优惠购房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的基础上,对比《看丹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宅基地腾退补偿办法》(以下简称腾退补偿办法)存在的差异,现制定原绿隔旧村改造(康辛路)41户腾退安置补偿办法如下:
        一、宅基地面积的认定
依据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出具的看丹村测绘图显示的面积,按照腾退补偿办法及细则认定宅基地面积。
        二、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
依据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出具的看丹村测绘图显示的面积,结合腾退补偿办法及细则由腾退补偿安置领导小组认定房屋建筑面积。
        三、被腾退人腾退安置补偿费=原协议及补充协议补偿价款+原协议约定支付至2016年9月6日之前的周转补助费、交通补助费、冬季取暖补助费+差价补偿款
        四、差价补偿款包括:
      (一)宅基地区位价差价补偿=认定的宅基地面积×腾退补偿办法规定的区位价(7000元/平方米)-原协议中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二)房屋重置成新价差价补偿=(认定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协议房屋总建筑面积)×(原协议房屋重置成新价÷原协议房屋总建筑面积)。
      (三)各种奖励费用差价补偿:
          1、工程配合奖差价=确认的宅基地面积×1000元/平方米-20000元。
          2、腾退配合奖:确认的宅基地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
          3、综合补助费:确认的宅基地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
          4、搬家补助费差价=原协议房屋总建筑面积×[腾退补偿办法搬家补助费单价(40元/平方米)-拆迁安置办法搬家补助费单价(10元/平方米)]+(腾退补偿办法及细则认定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协议房屋总建筑面积)×腾退补偿办法搬家补助费单价(40元/平方米)。
          5、残疾、低保补助费:残疾、低保每证一次性补助30000元。
          6、大病补助费:以2016年9月6日为截点,对符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范围》中规定的25类大病人员以医院出具的证明,或看丹腾退补偿安置领导小组认定的大病,给予每人50000元一次性大病补助。
          7、独生子女补助费:每证50000元(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由看丹村计生部门证明,由看丹腾退补偿安置领导小组认定)。
          8、期房补助费:按照腾退补偿办法规定标准,从2016年9月6日起,先期发放三年,如遇延期仍按腾退补偿办法标准执行。
          9、周转补助费调整:2016年9月6日前,按实际发生的执行;2016年9月6日以后按照腾退补偿办法规定标准执行,先期发放三年,如遇延期仍按腾退补偿办法标准执行。
          10、停产停业补助费差价=按原协议中签订的面积×(腾退补偿办法停产停业补助单价(1000元/平方米)-拆迁安置办法停产停业补助单价(700元/平方米))。
          11、工程持续支持奖:按确认的宅基地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补偿(因原绿隔旧村改造(康辛路)41户被腾退人自拆迁至今已近十二年,且在此期间一直对看丹村的改造给予全力支持,从未给政府与看丹村增添任何麻烦,克服困难,默默等待,特在腾退补偿办法的基础上对其增加工程持续支持奖)。
          五、新增人口认定:2016年9月6日之前的按拆迁安置办法规定执行;2016年9月6日以后的按腾退补偿办法规定执行。
          六、优惠购房价格按腾退补偿办法规定,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500元(每层价格一样)进行购买;优惠购房指标为每人建筑面积46—50平方米;该指标只限被腾退人本户使用,不得转让、调剂。
本次差价补偿款发放的同时将回迁房建设款直接抵扣。抵扣的回迁安置房建设款最终依据测量单位测量的建筑面积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七、选房顺序:依据补差协议的签订先后顺序进行选房。顺序优先于宅基地腾退安置选房,顺序号为1至41号。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看丹村村民委员会
北京市看丹投资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5日